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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口腔医学会外事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学会外事工作,严肃外事工作纪律,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外事无小事”的原则,结合学会实际,制定本工作纪律。

第一条    政治立场坚定,维护国家主权

在任何情况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做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不利于祖国的话。

第二条    国家利益至上,严守国家机密

保守国家秘密,严格执行保密法规,不得泄露党和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机密以及本单位内部的涉密事项。坚持内外有别,内部文件、规定和要求以及敏感信息,应按规定严格限制接触范围。出国访问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和规定,防止失、泄密情况发生。涉密人员参加学术交流应严格执行《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

第三条    加强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核审批

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责,严格落实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所有因公出国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公出国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团组人员要少而精,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行事。不得借故绕道,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第四条    加强组织观念,遵守出访纪律

加强组织观念,严明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在国外服从我驻外使领馆的领导,遵守驻在国的法律,尊重驻在国的风俗习惯,不得擅自延长在外期限、变更路线和行程,不得擅自离开驻地,一般情况下不得个人单独行动,注意防范反华敌对势力的破坏和干扰,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遇有突发事件,行程、时间等发生改变的,要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活动,增强应急应变意识。在对外交往中,由于经办人计划不周,组织不严密,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或从事与谋取个人名利有关的活动,严禁索贿受贿,严禁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归个人所有,严格执行授受礼品的规定。

因公出国(境)组团,不得安排亲属子女搭车出访;接待外宾时,不得安排与代表团无关的人员随团活动、赴宴、用餐、住宾馆等。

第五条    加强经费管理,遵守财务纪律

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廉洁奉公,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格经费预算、核销、使用、管理、监督和检查;在对外交往、办理出国手续、选考驻外使领馆干部、工勤人员、选派出国留学生工作中,不得收受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向下属单位、机构或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

第六条    注意自身形象,遵守外事礼仪

谦虚谨慎,不卑不亢,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严格遵守外事礼仪、个人仪表仪容、外事着装的有关规定,讲文明、讲礼貌,尊重对方,不得损害我国外事人员的形象;要顾全大局,发扬风格,协调配合,协同对外。

第七条    本工作纪律适用于学会外事工作人员和参与外事工作的其他人员。

 

                                              上海市口腔医学会

                                                       2013年9月4